各縣 ( 區 ) 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 ( 國辦發〔2022〕2 號 ) 、《江西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2022 年 版) 》要求,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進一步深化“放 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明晰行政許可權力邊界,規范行政 許可運行,為企業和群眾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審批環境,推進政 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經研究,決定公布《南昌市行政 許可事項清單 (2022 年版) 》。
各縣 ( 區 ) 、各部門要認真對照《南昌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 年版)》,梳理認領行政許可事項,編制并公布本縣( 區 )、 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政務服務事項基本 目錄、“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 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等清單中行政許可事項的銜接工作,嚴格與行 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
要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許可,嚴肅清查整治變相許可,清單之 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要依托清單明確監管重點,對列 入清單的事項,充分評估實際情況和風險隱患,科學劃分風險等 級,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 效性。對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健康,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 高的重點領域,要依法依規重點監管,守牢質量和安全底線。
附件:南昌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2022 年版)
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2022 年 7 月 26 日印發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南昌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 2022 年版)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 |
市發改委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 (含國發 〔2016〕72 號文件規定的外商投 資項目 ) |
市政府 ( 由市發改委承辦)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 2016 年本 ) 的通知》 ( 國發〔2016〕72 號 )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 目錄(江西省 2017 年本)的通知》(贛府發〔2017〕 7 號 ) |
2 |
市發改委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
市發改委、市工信局;縣級節能審 查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 國家發展改 革委令 2016 年第 44 號) |
3 |
市發改委 |
在電力設施周圍或者電力設施 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 施安全作業審批 |
市發改委;縣級電力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
4 |
市發改委 |
煤礦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 |
市發改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
5 |
市發改委 |
新建不能滿足管道保護要求的 石油天然氣管道防護方案審批 |
市發改委;縣級管道保護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6 |
市發改委 |
可能影響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 的施工作業審批 |
縣級管道保護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7 |
市教育局 |
民辦、中外合作開辦中等及以下 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籌設審批 |
市教育局;縣級教育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 國 發〔2010〕41 號 ) |
8 |
市教育局 |
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 構設置審批 |
市教育局;縣級教育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 國 發〔2010〕41 號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 見》 ( 國辦發〔2018〕80 號 ) |
9 |
市教育局 |
從事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 會組織自行實施義務教育審批 |
縣級教育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10 |
市教育局 |
校車使用許可 |
縣級政府 ( 由縣級教育部門會同公 安機關、交通運輸部門承辦)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11 |
市教育局 |
教師資格認定 |
市教育局;縣級教育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教師資格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2021 年版) 》 |
12 |
市教育局 |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 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 |
縣級教育部門、 鄉鎮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3 |
市科技局 |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
市科技局 ( 限 A 、B 類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央編辦關于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職責分工的 通知》 ( 中央編辦〔2018〕97 號 ) 《國家外國專家局關于印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服務指南 (暫行 ) 的通知》 (外專發〔2017〕36 號 ) |
14 |
市工信局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
市發改委、市工信局;縣級節能審 查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 國家發展改 革委令 2016 年第 44 號) |
15 |
市公安局 |
民用槍支及槍支主要零部件、彈 藥配置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
16 |
市公安局 |
民用槍支持槍許可 |
市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
17 |
市公安局 |
槍支及槍支主要零部件、彈藥運 輸許可 |
市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
18 |
市公安局 |
射擊競技體育運動槍支及槍支 主要零部件、彈藥攜運許可 |
市公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射擊競技體育運動槍支管理辦法》 (體育總局、 公安部令第 12 號 ) |
19 |
市公安局 |
舉行集會游行示威許可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實施條例》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0 |
市公安局 |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 |
21 |
市公安局 |
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
《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公安部關于深化娛樂服務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 管理改革進一步依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工作意 見》 (公治〔2017〕529 號 ) |
22 |
市公安局 |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公安部關于深化娛樂服務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 管理改革進一步依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工作意 見》 (公治〔2017〕529 號 ) |
23 |
市公安局 |
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及法定代表 人變更許可 |
市公安局(初審省公安廳事權事項) |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保安守護押運公司管理規定》 (公通字〔2017〕 13 號 ) |
24 |
市公安局 |
保安員證核發 |
市公安局 |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2021 年版) 》 |
25 |
市公安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 網絡安全審核 |
縣級公安機關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6 |
市公安局 |
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 燃放活動許可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貫徹執行〈大型焰火燃放作業 人員資格條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 資質條件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公治〔2010〕 592 號 ) |
27 |
市公安局 |
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運達地或者啟運地)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關于優化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進一步深 化煙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 發〔2019〕218 號 ) |
28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29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運達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30 |
市公安局 |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 ( GA 990—2012) |
31 |
市公安局 |
爆破作業人員資格認定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32 |
市公安局 |
城市、風景名勝區和重要工程設 施附近實施爆破作業審批 |
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33 |
市公安局 |
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34 |
市公安局 |
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35 |
市公安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
36 |
市公安局 |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進入危 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 域審批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37 |
市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 除第一 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外) |
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38 |
市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39 |
市公安局 |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 防范設施建設方案審批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許 可實施辦法》 (公安部令第 86 號 ) |
40 |
市公安局 |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 防范設施建設工程驗收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許 可實施辦法》 (公安部令第 86 號 ) |
41 |
市公安局 |
機動車登記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42 |
市公安局 |
機動車臨時通行牌證核發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43 |
市公安局 |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核發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44 |
市公安局 |
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審驗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45 |
市公安局 |
校車駕駛資格許可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46 |
市公安局 |
非機動車登記 |
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47 |
市公安局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審查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48 |
市公安局 |
戶 口遷移審批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49 |
市公安局 |
犬類準養證核發 |
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 |
50 |
市公安局 |
普通護照簽發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 理機構(受國家移民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
51 |
市公安局 |
出入境通行證簽發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 理機構(受國家移民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 暫行管理辦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52 |
市公安局 |
內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證、往來 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簽發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 理機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 管理局委托實施) |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 暫行管理辦法》 |
53 |
市公安局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簽發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 理機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 管理局委托實施) |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 暫行管理辦法》 |
54 |
市公安局 |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 注簽發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 理機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 管理局委托實施) |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 |
55 |
市公安局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發 |
市公安局;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 理機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 管理局委托實施) |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 |
56 |
市民政局 |
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 及修改章程核準 |
市民政局;縣級民政部門 |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
57 |
市民政局 |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 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市民政局;縣級民政部門 |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
58 |
市民政局 |
宗教活動場所法人成立、變更、 注銷登記 |
縣級民政部門 ( 由縣級宗教部門實 施前置審查) |
《宗教事務條例》 |
59 |
市民政局 |
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審批 |
市民政局;縣級民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60 |
市民政局 |
殯葬設施建設審批 |
市政府 ( 由市民政局承辦) ;市民 政局;縣級政府( 由民政部門承辦); 縣級民政部門 |
《殯葬管理條例》 |
61 |
市民政局 |
地名命名、更名審批 |
市級、縣級有關部門 |
《地名管理條例》 |
62 |
市司法局 |
法律職業資格認定 |
市司法局 (受理司法部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司法部 令第 140 號 ) 《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 ( 司法部令第 146 號 )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2021 年版) 》 |
63 |
市司法局 |
律師執業、變更執業機構許可 (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 中國居民及臺灣居民申請律師 執業、變更執業機構) |
市司法局(初審省司法廳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64 |
市司法局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準 |
市司法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 決定》 ( 國發〔2012〕52 號 ) |
65 |
市司法局 |
律師事務所及分所設立、變更、 注銷許可 |
市司法局(初審省司法廳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66 |
市人社局 |
職業培訓學?;I設審批 |
市人社局;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
67 |
市人社局 |
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 |
市人社局;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
68 |
市人社局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
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69 |
市人社局 |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 |
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 障部令第 19 號 ) |
70 |
市人社局 |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
市人社局 ( 限 C 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國家外國專家局關于印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服務指南 (暫行 ) 的通知》 (外專發〔2017〕36 號 )《中央編辦關于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職責分工 的通知》 ( 中央編辦發〔2018〕97 號 ) |
71 |
市人社局 |
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 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 |
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 作制的審批辦法》 (勞部發〔1994〕503 號 )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72 |
市自然資源規 劃局 |
開采礦產資源審批 |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縣級自然資源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
73 |
市自然資源規 劃局 |
地圖審核 |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
《地圖管理條例》 |
74 |
市自然資源規 劃局 |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利用屬 于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審 批 |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縣級自然資源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 《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國測法 字〔2006〕13 號 ) |
75 |
市自然資源規 劃局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 書核發 |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縣級自然資源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68 號) |
76 |
市自然資源規 劃局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后土 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批準 |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縣級自然資源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 讓暫行條例》 |
77 |
市自然資源規 劃局 |
鄉 (鎮) 村企業使用集體建設用 地審批 |
市政府( 由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承辦) ; 縣級政府 ( 由自然資源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78 |
市自然資源規 劃局 |
鄉 (鎮) 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 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
市政府( 由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承辦) ; 縣級政府 ( 由自然資源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79 |
市自然資源規 劃局 |
臨時用地審批 |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縣級自然資源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80 |
市自然資源規 劃局 |
建設用地、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 可 |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縣級自然資源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81 |
市自然資源規 劃局 |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 荒地、荒灘從事生產審查 |
市政府( 由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承辦) ; 縣級政府 ( 由自然資源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82 |
市自然資源規 劃局 |
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 可 |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縣城鄉規劃部 門;省政府確定的鎮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83 |
市自然資源規 劃局 |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縣城鄉規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84 |
市生態環境局 |
一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 批 |
市生態環境局;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
85 |
市生態環境局 |
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 評價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86 |
市生態環境局 |
排污許可 |
市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
87 |
市生態環境局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 排污口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中央編辦關于生態環境部流域生態環境監管機構 設置有關事項的通知》 ( 中編辦發〔2019〕26 號) ) |
88 |
市生態環境局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市生態環境局;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
89 |
市生態環境局 |
延長危險廢物貯存期限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
90 |
市生態環境局 |
必需經水路運輸醫療廢物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 |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
91 |
市生態環境局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 格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 |
92 |
市生態環境局 |
放射性核素排放許可 |
市生態環境局;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93 |
市生態環境局 |
輻射安全許可 |
市生態環境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 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 ( 國發〔2021〕7 號 ) |
94 |
市住建局 |
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 |
市住建局 ( 涉及公路、水運、水利、 電子通信、鐵路、 民航總承包和專 業承包資質的,審批時征求有關行 業主管部門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 第 22 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 45 號修正) |
95 |
市住建局 |
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 |
市住建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 160 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 45 號修正) |
96 |
市住建局 |
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 |
市住建局 ( 涉及公路、水運、水利、 電子通信、鐵路、 民航行業和專業 資質的,審批時征求有關行業主管 部門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 160 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 45 號修正) |
97 |
市住建局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 |
市住建局 ( 涉及電子通信、鐵路、 民航專業資質的,審批時征求有關 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建設部令第 158 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 45 號修正) |
98 |
市住建局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
市住建局;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 令第 18 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 52 號修正)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99 |
市住建局 |
商品房預售許可 |
市住建局;縣級住房城鄉建設 (房 產 )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
100 |
市住建局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 |
市住建局 |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建設部令第 77 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 45 號修正) |
101 |
市住建局 |
歷史建筑實施原址保護審批 |
市住建局會同市文廣新旅局;縣級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文物部門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102 |
市住建局 |
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 保護范圍內拆除歷史建筑以外 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審批 |
市住建局會同市文廣新旅局;縣級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文物部門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103 |
市住建局 |
歷史建筑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 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筑的結構或 者使用性質審批 |
市住建局會同市文廣新旅局;縣級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文物部門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104 |
市住建局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
市住建局;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 房城鄉建設部令第 51 號 ) |
105 |
市住建局 |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
市住建局;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 房城鄉建設部令第 51 號 )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06 |
市住建局 |
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公共場所 修建臨時建筑等設施審批 |
鄉級政府 |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
107 |
市住建局 |
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 |
市住建局;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108 |
市城管執法局 |
關閉、閑置、拆除城市環境衛生 設施許可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環境衛生部門 會同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109 |
市城管執法局 |
拆除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環境衛生部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110 |
市城管執法局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 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環境衛生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111 |
市城管執法局 |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
縣級環境衛生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112 |
市城管執法局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城鎮排水部門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
113 |
市城管執法局 |
拆除、改動、遷移城市公共供水 設施審核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城鎮供水部門 |
《城市供水條例》 |
114 |
市城管執法局 |
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 設施審核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城鎮排水部門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
115 |
市城管執法局 |
由于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 確需停止供水的審批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城鎮供水部門 |
《城市供水條例》 |
116 |
市城管執法局 |
燃氣經營許可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燃氣管理部門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17 |
市城管執法局 |
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 審批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燃氣管理部門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 決定》 ( 國發〔2012〕52 號 ) |
118 |
市城管執法局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市政府 ( 由市城管執法局承辦) 、 縣級政府 ( 由市政工程部門承辦)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市政工程部門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119 |
市城管執法局 |
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審 批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市政工程部門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120 |
市城管執法局 |
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 性質審批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政府綠化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121 |
市城管執法局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 批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政府綠化部門 |
《城市綠化條例》 |
122 |
市城管執法局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 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 審批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政府市容環境 衛生部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123 |
市城管執法局 |
臨時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 占道施工審批 |
市城管執法局;縣級政府市容環境 衛生部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124 |
市交通運輸局 |
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 (交通運輸部令 2018 年第 4 號 )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25 |
市交通運輸局 |
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 (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14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 2015 年第 11 號修正) |
126 |
市交通運輸局 |
公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公路工程竣(交) 工驗收辦法》 (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3 號 )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 (交通運輸部令 2018 年第 4 號 ) |
127 |
市交通運輸局 |
公路超限運輸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
128 |
市交通運輸局 |
涉路施工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令 2003 年第 2 號公布, 交通運輸部令 2016 年第 81 號修正) |
129 |
市交通運輸局 |
更新采伐護路林審批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或者政府指定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令 2003 年第 2 號公布, 交通運輸部令 2016 年第 81 號修正) |
130 |
市交通運輸局 |
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31 |
市交通運輸局 |
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 |
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132 |
市交通運輸局 |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 除使用 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 從事普通貨運經營外) |
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 2005 年第 6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 年第 17 號修正) |
133 |
市交通運輸局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
134 |
市交通運輸局 |
出租汽車經營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或者政府指定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令 2014 年第 16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 2021 年第 16 號修正 )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 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 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 2016 年第 60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網信辦令 2019 年第 46 號修正 )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35 |
市交通運輸局 |
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核發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或者政府指定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 令 2014 年第 16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 2021 年第 16 號修正 )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 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 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 2016 年第 60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網信辦令 2019 年第 46 號修正 ) |
136 |
市交通運輸局 |
港口岸線使用審批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港口行政管理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 (交通運輸部、國 家發展改革委令 2012 年第 6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 令 2018 年第 5 號修正 ) |
137 |
市交通運輸局 |
水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
138 |
市交通運輸局 |
通航建筑物運行方案審批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通航建筑物運行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 2019 年第 6 號 )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39 |
市交通運輸局 |
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批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管理辦法》(交通運 輸部令 2017 年第 1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 2019 年第 35 號修正) |
140 |
市交通運輸局 |
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 2018 年第2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 年第 32 號修正) 《航道工程建設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 2019 年第 44 號 ) |
141 |
市交通運輸局 |
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 2014 年第 2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 2020 年第 4 號修正) |
142 |
市交通運輸局 |
新增國內客船、危險品船運力審 批 |
市交通運輸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 2014 年第 2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 2020 年第 4 號修正) |
143 |
市交通運輸局 |
港口經營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港口行政管理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44 |
市交通運輸局 |
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安全條 件審查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港口行政管理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 2017 年第 2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 2019 年第 34 號修正) |
145 |
市交通運輸局 |
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安全設 施設計審查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港口行政管理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 2017 年第 2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 2019 年第 34 號修正) |
146 |
市交通運輸局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業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港口行政管理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147 |
市交通運輸局 |
港口內進行危險貨物的裝卸、過 駁作業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港口行政管理 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 2017 年第 2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 2019 年第 34 號修正) |
148 |
市交通運輸局 |
在內河通航水域載運、拖帶超 重、超長、超高、超寬、半潛物 體或者拖放竹、木等物體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 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 (交辦?!?018〕19 號 ) |
149 |
市交通運輸局 |
內河專用航標設置、撤除、位置 移動和其他狀況改變審批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50 |
市交通運輸局 |
船舶進行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 貨物或者危險貨物過駁作業許 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 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 (交辦?!?018〕19 號 ) |
151 |
市交通運輸局 |
船舶載運污染危害性貨物或者 危險貨物進出港口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 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 (交辦?!?018〕19 號 ) |
152 |
市交通運輸局 |
海域或者內河通航水域、岸線施 工作業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153 |
市交通運輸局 |
船舶國籍登記 |
市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 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 (交辦?!?018〕19 號 ) |
154 |
市交通運輸局 |
設置或者撤銷內河渡口審批 |
縣級政府 ( 由其指定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55 |
市交通運輸局 |
經營性客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認 定 |
市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2021 年版) 》 |
156 |
市交通運輸局 |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認 定 ( 除使用4500 千克及以下普 通貨運車輛的駕駛人員外) |
市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2021 年版) 》 |
157 |
市交通運輸局 |
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核 發 |
市交通運輸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交通運輸 部令 2011 年第 13 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 2021 年 第 15 號修正)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 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 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 2016 年第 60 號公布, 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 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令 2019 年第 46 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2021 年版) 》 |
158 |
市交通運輸局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 業資格認定 |
市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2021 年版) 》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59 |
市交通運輸局 |
船員適任證書核發 |
市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 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 (交辦?!?018〕19 號 )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2021 年版) 》 |
160 |
市交通運輸局 |
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建設項目和 有關貫徹國防要求建設項目設 計審定 |
市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國防交通條例》 |
161 |
市交通運輸局 |
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建設項目和 有關貫徹國防要求建設項目竣 工驗收 |
市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國防交通條例》 |
162 |
市交通運輸局 |
占用國防交通控制范圍土地審 批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國防交通主管 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國防交通條例》 |
163 |
市交通運輸局 |
臨時使用港口岸線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江西省水路交通條例》 |
164 |
市交通運輸局 |
城市公共汽 ( 電 ) 車客運經營許 可、城市公共汽 ( 電 ) 車線路經 營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江西省道路運輸條例》 |
165 |
市交通運輸局 |
遷移、拆除、占用客運服務設施 審批 |
市交通運輸局 |
《南昌市城市公共汽車電車客運管理條例》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66 |
市交通運輸局 |
非本市城市公共汽車電車客運 車輛進入城區非公交停車站場 上下客審批 |
市交通運輸局 |
《南昌市城市公共汽車電車客運管理條例》 |
167 |
市水利局 |
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 批 |
市水利局;縣級水利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168 |
市水利局 |
取水許可 |
市水利局;縣級水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
169 |
市水利局 |
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 |
市水利局;縣級水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
170 |
市水利局 |
河道管理范圍內特定活動審批 |
市水利局;縣級水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
171 |
市水利局 |
河道采砂許可 |
市水利局;縣級水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 |
172 |
市水利局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市水利局;縣級水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
173 |
市水利局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審批 |
市水利局;縣級水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
174 |
市水利局 |
城市建設填堵水域、廢除圍堤審批 |
市政府 ( 由水利局承辦) ;縣級政 府 ( 由水利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75 |
市水利局 |
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 施審批 |
市水利局;縣級水利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176 |
市水利局 |
利用堤頂、戧臺兼做公路審批 |
市水利局;縣級河道主管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
177 |
市水利局 |
壩頂兼做公路審批 |
市水利局;縣級大壩主管部門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
178 |
市水利局 |
蓄滯洪區避洪設施建設審批 |
市水利局;縣級水利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179 |
市水利局 |
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修建碼 頭、漁塘許可 |
市水利局;縣級大壩主管部門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
180 |
市水利局 |
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工程建設 項目方案審批 |
市水利局;縣級水利部門 |
《江西省水利工程條例》 |
181 |
市水利局 |
在河道堤防背水面保護區外 500 米內進行地下采礦許可 |
市水利局;縣級河道主管機關 |
《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 |
182 |
市水利局 |
利用水閘工作橋兼做公路審批 |
市水利局;縣級水利部門 |
《江西省水利工程條例》 |
183 |
市農業農村局 |
農藥經營許可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農藥管理條例》 |
184 |
市農業農村局 |
獸藥經營許可 |
縣級畜牧獸醫部門 |
《獸藥管理條例》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85 |
市農業農村局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
186 |
市農業農村局 |
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 |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受理省農業農 村廳事權事項) 、縣級農業農村部 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 (農業部令 2006 年第 62 號公布,農業部令 2015 年第 1 號修正) |
187 |
市農業農村局 |
使用低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種 用標準的農作物種子審批 |
縣級政府 ( 由農業農村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188 |
市農業農村局 |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養蜂管理辦法 (試行) 》 (農業部公告第 1692 號) |
189 |
市農業農村局 |
蠶種生產經營許可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受理省農業農村廳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蠶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 2006 年第 68 號公布, 農業農村部令 2022 年第 1 號修正) |
190 |
市農業農村局 |
農業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植物檢疫條例》 |
191 |
市農業農村局 |
農業植物產地檢疫合格證簽發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植物檢疫條例》 |
192 |
市農業農村局 |
農業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購、 野外考察審批 |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受理省農業農 村廳或者其授權機構采集國家二級 保護野生植物的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
193 |
市農業農村局 |
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核 發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動物衛生監督 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 (農業部令 2010 年第 6 號 公布,農業農村部令 2019 年第 2 號修正)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94 |
市農業農村局 |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195 |
市農業農村局 |
動物診療許可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 (農業部令 2008 年第 19 號公布,農業部令 2017 年 8 號修正) |
196 |
市農業農村局 |
生豬定點屠宰廠 (場) 設置審查 |
市政府 ( 由市農業農村局承辦)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
197 |
市農業農村局 |
生鮮乳收購站許可 |
縣級畜牧獸醫部門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198 |
市農業農村局 |
生鮮乳準運證明核發 |
縣級畜牧獸醫部門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199 |
市農業農村局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核 發 |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200 |
市農業農村局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 |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201 |
市農業農村局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 取得土地經營權審批 |
市政府 ( 由市農業農村局承辦) ; 縣級、 鄉鎮政府 ( 由農業農村部門 或者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 2021 年第 1 號 ) |
202 |
市農業農村局 |
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 |
鄉鎮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03 |
市農業農村局 |
漁業船舶船員證書核發 |
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農業部令 2014 年第 4 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 2022 年第 1 號 修正 )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2021 年版) 》 |
204 |
市農業農村局 |
水產苗種生產經營審批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水產苗種管理辦法》 (農業部令 2005 年第 46 號 )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
205 |
市農業農村局 |
水域灘涂養殖證核發 |
市政府 ( 由市農業農村局承辦) ; 縣級政府 ( 由漁業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206 |
市農業農村局 |
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審批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 (農業農村部令 2018 年第 1 號,農業農村部令 2022 年第 1 號修正) |
207 |
市農業農村局 |
漁業捕撈許可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 《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 (農業農村部令 2018 年第 1 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 2022 年第 1 號修正) |
208 |
市農業農村局 |
專用航標的設置、撤除、位置移 動和其他狀況改變審批 |
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 《漁業航標管理辦法》 (農業部令 2008 年第 13 號 )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09 |
市農業農村局 |
漁港內新建、改建、擴建設施或 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審批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210 |
市農業農村局 |
漁港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 品裝卸審批 |
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211 |
市農業農村局 |
漁業船舶國籍登記 |
市農業農村局;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農業部令 2012 年第 8 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 2019 年第 2 號 修正 ) |
212 |
市農業農村局 |
人工繁育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 動物審批 |
市農業農村局 |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辦法》 |
213 |
市農業農村局 |
出售、利用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 動物及其制品審批 |
市農業農村局 |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辦法》 |
214 |
市商務局 |
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 |
市商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215 |
市商務局 |
從事拍賣業務許可 |
市商務局(受理省商務廳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拍賣管理辦法》(商務部令 2004 年第 24 號公布, 商務部令 2015 年第 2 號修正) |
216 |
市商務局 |
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準 |
市商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17 |
市文廣新旅局 |
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 |
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218 |
市文廣新旅局 |
營業性演出審批 |
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文化部令第 47 號公布,文化部令第 57 號修正) |
219 |
市文廣新旅局 |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220 |
市文廣新旅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籌建 審批 |
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221 |
市文廣新旅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審批 |
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222 |
市文廣新旅局 |
旅行社設立許可 |
市文廣新旅局 (實施省文化和旅游 廳委托的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旅行社條例》 |
223 |
市文廣新旅局 |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 |
市文廣新旅局 (實施省文化和旅游 廳委托的事權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旅行社條例》 |
224 |
市文廣新旅局 |
建設工程文物保護許可 |
市政府 ( 由市文廣新旅局承辦,征 得上一級文物部門同意) ;縣級政 府 ( 由文物部門承辦,征得上一級 文物部門同意) ;市文廣新旅局、 縣級文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225 |
市文廣新旅局 |
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 批 |
市文廣新旅局;縣級文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26 |
市文廣新旅局 |
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 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 筑改變用途審批 |
市政府 ( 由市文廣新旅局承辦,征 得省文化和旅游廳同意) ;縣級政 府 ( 由文物部門承辦,征得設區的 市級文物部門同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227 |
市文廣新旅局 |
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審批 |
市文廣新旅局;縣級文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228 |
市文廣新旅局 |
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 位借用國有館藏文物審批 |
市文廣新旅局;縣級文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229 |
市文廣新旅局 |
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 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 |
市文廣新旅局;縣級文物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230 |
市文廣新旅局 |
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使用許 可 |
市文廣新旅局;縣級廣電部門 (受 理廣電總局事權事項并逐級上報)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231 |
市文廣新旅局 |
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終止審 批 |
市文廣新旅局;縣級廣電部門 (受 理廣電總局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 終止事權事項并逐級上報)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232 |
市文廣新旅局 |
廣播電臺、電視臺變更臺名、臺 標、節目設置范圍或節目套數審 批 |
市文廣新旅局;縣級廣電部門 (受 理廣電總局事權事項并逐級上報)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233 |
市文廣新旅局 |
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和機關、部 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有 線廣播電視站審批 |
市文廣新旅局;縣級廣電部門 (初 審省廣電局事權事項)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廣播電視站審批管理暫行規定》(廣播電影電視 總局令第 32 號 )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34 |
市文廣新旅局 |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工程 驗收審核 |
市文廣新旅局;縣級廣電部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235 |
市文廣新旅局 |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審批 |
市文廣新旅局 ( 由本級廣電部門受 理并逐級上報)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管理辦法》(廣播電影電 視總局令第 35 號公布 廣播電視總局令第 9 號修 正 ) |
236 |
市文廣新旅局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 裝服務許可 |
市文廣新旅局;縣級廣電部門 (初 審省廣電局事權事項)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暫行辦法》 (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 60 號公布,廣播電視總 局令第 10 號修正) 《廣電總局關于設立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 機構審批事項的通知》 (廣發〔2010〕24 號 ) |
237 |
市文廣新旅局 |
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 施審批 |
市文廣新旅局;縣級廣電部門 (初 審省廣電局事權事項)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
238 |
市文廣新旅局 |
出版物零售業務經營許可 |
縣級新聞出版部門 |
《出版管理條例》 |
239 |
市文廣新旅局 |
印刷企業設立、變更、兼并、合 并、分立審批 |
市文廣新旅局 |
《印刷業管理條例》 《出版管理條例》 |
240 |
市文廣新旅局 |
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 |
縣級電影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電影管理條例》 《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商務部、文化部令第 21 號公布,廣播電影電視總 局令第 51 號修正)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41 |
市衛健委 |
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 |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242 |
市衛健委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
243 |
市衛健委 |
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放射性職業 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 |
市衛健委;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衛生部令第 46 號公布, 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 8 號修正) |
244 |
市衛健委 |
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放射性職業 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
市衛健委;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衛生部令第 46 號公布, 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 8 號修正) |
245 |
市衛健委 |
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市衛健委;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246 |
市衛健委 |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市衛健委;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247 |
市衛健委 |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 可 |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 法》 (衛婦發〔1995〕7 號公布,國家衛生健康委 令第 7 號修正) |
248 |
市衛健委 |
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 構許可 |
市衛健委;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衛生部令第 46 號公布, 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 8 號修正)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49 |
市衛健委 |
醫療機構購用麻醉藥品、第一類 精神藥品許可 |
市衛健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250 |
市衛健委 |
單采血漿站設置審批 |
市衛健委 ( 二審省衛生健康委事權 事項)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初審 省衛生健康委事權事項) |
《血液制品管理條例》 |
251 |
市衛健委 |
醫師執業注冊 |
市衛健委;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 ( 國家衛生計生委第 13 號 ) |
252 |
市衛健委 |
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 |
253 |
市衛健委 |
母嬰保健服務人員資格認定 |
市衛健委;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 法》 (衛婦發〔1995〕7 號公布,國家衛生健康委 令第 7 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2021 年版) 》 |
254 |
市衛健委 |
外籍醫師在華短期執業許可 |
市衛健委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255 |
市衛健委 |
護士執業注冊 |
市衛健委;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護士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2021 年版) 》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56 |
市衛健委 |
確有專長的中醫醫師資格認定 |
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 (受理省中醫 藥局事權事項并逐級上報)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 暫行辦法》 ( 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 15 號 ) |
257 |
市衛健委 |
確有專長的中醫醫師執業注冊 |
市衛健委;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 暫行辦法》 ( 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 15 號 ) |
258 |
市衛健委 |
中醫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市衛健委;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259 |
市衛健委 |
中醫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市衛健委;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260 |
市應急局 |
石油天然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設計審查 |
市應急局;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 全監管總局令第 36 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77 號修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非煤礦山建 設項目安全監管職責等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管 一〔2013〕143 號 ) |
261 |
市應急局 |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 計審查 |
市應急局;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 (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36 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 第 77 號修正) 《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安全 監管總局令第 91 號 )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62 |
市應急局 |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安全條件審查 |
市應急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全 監管總局令第 45 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79 號修正) |
263 |
市應急局 |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市應急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全 監管總局令第 45 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79 號修正) |
264 |
市應急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 |
市應急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安全監 管總局令第 57 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89 號修 正 ) |
265 |
市應急局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
市應急局;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 局令第 55 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79 號修正) |
266 |
市應急局 |
生產、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 全設施設計審查 |
市應急局;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 全監管總局令第 36 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77 號修正)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67 |
市應急局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
市應急局;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 第 65 號 ) |
268 |
市應急局 |
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 查 |
市應急局;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安全監管總 局令第 6 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81 號修正)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 全監管總局令第 36 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77 號修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國家取 消和下放投資審批有關建設項目安全監管工作的 通知》 (安監總廳政法〔2013〕120 號 )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非煤礦山建 設項目安全監管職責等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管 一〔2013〕143 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告》( 2021 年第 1 號 ) |
269 |
市林業局 |
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
市林業局;縣級林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70 |
市林業局 |
林草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市林業局;縣級林業部門 |
《植物檢疫條例》 |
271 |
市林業局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 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 區建設審批 |
市林業局;縣級林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
272 |
市林業局 |
建設項目使用草原審批 |
縣級林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
273 |
市林業局 |
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 |
市林業局;縣級林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
274 |
市林業局 |
從事營利性治沙活動許可 |
市林業局;縣級林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
275 |
市林業局 |
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審批 |
市林業局;縣級林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276 |
市林業局 |
在風景名勝區內從事建設、設置 廣告、舉辦大型游樂活動以及其 他影響生態和景觀活動許可 |
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 |
《風景名勝區條例》 |
277 |
市林業局 |
進入自然保護區從事有關活動 審批 |
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
278 |
市林業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 防火區野外用火審批 |
縣級政府 ( 由林業部門承辦)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
279 |
市林業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 防火區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 |
縣級林業部門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審批 |
||||
280 |
市林業局 |
進入森林高火險區、草原防火管 制區審批 |
縣級政府 ( 由林業部門承辦) 、縣 級林業部門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
281 |
市林業局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 取得林地經營權審批 |
市政府 ( 由市林業局承辦) ;縣級 政府 ( 由林業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
282 |
市林業局 |
濕地征占用審批 |
市林業局;縣級林業部門 |
《江西省濕地保護條例》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城市 規劃區濕地保護的決議》 |
283 |
市林業局 |
古樹名木遷移審核 |
市政府 ( 由市林業局承辦) ;縣級 政府 ( 由林業部門承辦) |
《江西省古樹名木保護條例》 |
284 |
市林業局 |
森林資源轉讓審批或審核 |
市林業局;縣級林業部門 |
《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 |
285 |
市林業局 |
人工繁育、出售、利用有重要生 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 動物許可證核發 |
縣級林業部門 |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辦法》 |
286 |
市林業局 |
人工繁育、出售、利用省重點保 護陸生野生動物許可 |
市林業局 (部分由縣級林業部門初 審 ) |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辦法》 |
287 |
市市場監管局 |
食品生產許可 |
市市場監管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市場監管總局令第 24 號 )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88 |
市市場監管局 |
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
市市場監管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市場監管總局令第 24 號 ) |
289 |
市市場監管局 |
食品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管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290 |
市市場監管局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
市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
291 |
市市場監管局 |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 資格認定 |
市市場監管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 第 70 號公布,質檢總局令第 140 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 2021 年版) 》 |
292 |
市市場監管局 |
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
市市場監管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
293 |
市市場監管局 |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 務授權 |
市市場監管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
294 |
市市場監管局 |
企業登記注冊 |
市市場監管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江西省股份合作企業條例》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295 |
市市場監管局 |
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 |
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個體工商戶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
296 |
市市場監管局 |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注冊 |
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
297 |
市市場監管局 |
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 登記 |
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 |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 條例》 |
298 |
市市場監管局 |
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 |
市市場監管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299 |
市市場監管局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管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300 |
市市場監管局 |
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業務審批 |
市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301 |
市市場監管局 |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 許可 |
市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302 |
市市場監管局 |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郵寄許可 |
市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303 |
市市場監管局 |
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企業許可 |
市市場監管局 |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
304 |
市市場監管局 |
科研和教學用毒性藥品購買審 批 |
市市場監管局;縣級藥監部門 |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305 |
市市場監管局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管局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
306 |
市民宗局 |
宗教教育培訓活動許可 |
市民宗局 |
《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 國宗發 〔2018〕11 號 ) |
307 |
市民宗局 |
宗教活動場所籌備設立審批 |
市民宗局 (初審省民宗局事權事 項 ) ;縣級宗教部門 (初審市民宗 局事權事項) |
《宗教事務條例》 |
308 |
市民宗局 |
宗教活動場所設立、變更、注銷 登記 |
縣級宗教部門 |
《宗教事務條例》 |
309 |
市民宗局 |
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 建筑物許可 |
市民宗局 (初審省民宗局事權事 項 ) ;市民宗局 ( 由縣級宗教部門 初審) ;縣級宗教部門 |
《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 國宗發 〔2018〕11 號 ) |
310 |
市民宗局 |
宗教臨時活動地點審批 |
縣級宗教部門 |
《宗教事務條例》 |
311 |
市民宗局 |
大型宗教活動許可 |
市民宗局會同市公安局 |
《宗教事務條例》 |
312 |
市民宗局 |
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 場所接受境外捐贈審批 |
市民宗局;縣級宗教部門 |
《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 國宗發 〔2018〕11 號 ) |
313 |
市體育局 |
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 審批 |
市體育局;縣級體育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健身氣功管理辦法》 (體育總局令 2006 年第 9 號)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314 |
市體育局 |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 |
縣級體育部門 |
《全民健身條例》 |
315 |
市體育局 |
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 |
市體育局;縣級體育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
316 |
市人防辦 |
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 目報建審批 |
市人防辦;縣級人防部門 |
《中共中央 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于加強人民防空 工作的決定》 |
317 |
市人防辦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 |
市人防辦;縣級人防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
318 |
市政府僑務辦 |
華僑回國定居審批 |
市政府僑務辦 ( 由縣級僑務部門初 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華僑回國定居辦理工作規定》 ( 國僑發〔2013〕 18 號 ) |
319 |
市檔案局 |
延期移交檔案審批 |
市檔案局;縣級檔案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
320 |
市事業單位登 記管理局 |
事業單位登記 |
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縣級事業 單位登記管理機關 |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央編 辦發〔2014〕4 號 ) |
321 |
市稅務局 |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 限額審批 |
縣級稅務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322 |
市國安局 |
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 審批 |
市國安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323 |
市消防救援支 隊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 消防安全檢查 |
市消防救援支隊;縣級消防救援機 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324 |
市郵政管理局 |
郵政企業撤銷普遍服務營業場 所審批 |
市郵政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
325 |
市郵政管理局 |
郵政企業停限辦普遍服務和特 殊服務業務審批 |
市郵政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
326 |
市煙草專賣局 |
設立煙葉收購站 ( 點 ) 審批 |
市煙草專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327 |
市煙草專賣局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
縣級煙草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328 |
市氣象局 |
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 |
市氣象局;縣級氣象主管機構 |
《氣象災害防御條例》 |
329 |
市氣象局 |
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 |
市氣象局;縣級氣象主管機構 |
《氣象災害防御條例》 |
330 |
市氣象局 |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 球單位資質認定 |
市氣象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331 |
市氣象局 |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 留氣球活動審批 |
市氣象局;縣級氣象主管機構 |
《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 《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 決定 ) ( 國發〔2012〕52 號 ) |
332 |
人行南昌中心 支行 |
銀行賬戶開戶許可 |
縣 (市) 支行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序號 |
市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333 |
人行南昌中心 支行 |
國庫集中收付代理銀行資格認 定 |
縣 (市) 支行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 可的決定》 |
334 |
南昌出入境邊 防檢查站 |
入境槍支、彈藥攜運許可 |
南昌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