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是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其優劣直接影響市場主體的興衰、生產要素的聚散、發展動力的強弱。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源于市場主體的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營商環境。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順應社會期盼,持續推進“放管服”等改革,我國營商環境明顯改善,在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發布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大幅提升。與此同時,我國營商環境還存在不少突出問題和短板,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必須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優化營商環境上有更大進展,使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持續迸發,為經濟...
查看詳情《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對標對表黨中央精神,全面落實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等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系統總結各地區各部門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參考部分省市先行先試出臺的優化營商環境地方性法規的有益內容,借鑒國際組織和國外的有效做法,堅持三個結合。(一)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一方面,聚焦當前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營商環境突出問題,研究提出制度性解決方案。另一方面,對標國際一流標準,推廣國內最佳實踐,明確各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方向和目標。(二)堅持鞏固改革成果和鼓勵...
查看詳情《條例》分為總則、市場主體保護、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治保障、附則7章,共72條。第一章“總則”,主要對立法目的、概念界定、基本原則、管理職責、鼓勵改革、社會參與和輿論監督、營商環境評價等內容進行了規定。第二章“市場主體保護”,主要從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和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兩個方面,對市場準入、平等獲取要素、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以及保護自主經營權、保護財產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中小投資者等內容進行了規定。第三章“市場環境”,主要圍繞破解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中可能遇到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從便利生產經營,規范稅費辦理,公用事業、融資與人才服務三個方面,對企業開辦、投資項目審批、工程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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